“因私出国(境)”是指中国公民以非公务目的前往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的行为,对应申办普通护照 / 往来港澳通行证 / 往来台湾通行证(俗称“因私证件”)。
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必须把“组织程序”走满,不是个人持证就能出国(境)。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清醒认识到,因私出国(境)绝非个人小事、私事,而是关乎政治纪律和组织原则的大事、要事,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自觉守住纪律底线。
【这些纪律规矩要注意】
1、审批先行,“说走就走”要不得
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应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
2、公私分明,不搞“搭车游”
必须严格划清因公、因私界限,严禁借公务之机“搭车”旅游。
3、按批出行,行程路线莫“加戏”
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行程路线、起止时间、目的地出行,不得擅自变更路线、绕道前往其他国家(地区)、延长停留时间。
4、保持联络,不做“断线风筝”
在国(境)外期间必须与组织保持有效联络,重要情况及时报告,不得失联失管。
5、按期回国,别有“拖延症”
因私出国(境)的国家机关登记备案人员,应在回国(境)后10天内,将所持因私出国(境)证件交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
【因私出国(境)证件包括哪些】
因私出国(境)证件包括因私普通护照、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等。
前往港澳通行证俗称单程证,是指由国家移民管理部门向申请前往港澳地区定居的内地公民签发的证件。
出国护照、出境证件是公民在国(境)外的身份凭证,必须按照规定办理。
【如何界定“超出批准范围出国(境)行为”】
1、"擅自变更路线”是指擅自变更报经组织审批时申报的因私出国(境)路线;
2、"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是指经批准因私出国(境)的人员违反相关规定逾期滞留境外的行为。
3、除了擅自变更路线、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外,超出批准范围出国(境)行为还包括经批准因私出国(境)人员持普通护照前往事先未报批的单方面允许中国公民免签入境、单方面允许中国公民办理落地签证、单方面允许中国公民免签过境或者与中国实现互免普通护照签证的国家和地区,以及获批前往某个或某几个申根国家,但私自前往未事先报批的其他申根国家
【纪法释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
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
虽经批准因私出国(境)但存在擅自变更路线、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等超出批准范围出国(境)行为,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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