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茂荫(1798—1865),原名茂萱,字树之,号薖甫,歙县杞梓里人。34岁以捐监生应京兆试改名茂荫,改字椿年,号子怀。清道光十二年(1832年)进士,历任监察御史、户部右侍郎兼管钱法堂事务及兵、工、吏部右(左)侍郎等职,其货币思想问鼎我国近代货币思想史最高成就。
王茂荫六岁丧母,其父在外经商,祖母方氏将其抚养成人。方氏遵循传统道德,深明大义,治家有方,备受敬重。她不希望孙子升官发财,而是希望孙子勤廉从政。
道光十二年(1832年)九月,三十四岁的王茂荫及第进士,备官户部后,乞假归省,其祖母谆谆告诫:“吾始望汝辈读书识义理,念初不及,今幸天相余家,汝宜恪恭尽职,毋躁进,毋营财贿,吾与家人守吾家风,不愿汝跻显位,至多金也。”
道光十七年(1837年),方氏八十寿辰,已在户部任职的王茂荫乞假省视,祖母告诫他的还是“吾家虽贫寒,粗足自给,愿汝善守身,不愿汝积多金也。”
王茂荫自己遵循祖训,并以其自身言行发扬光大,他要求儿孙自觉传承其家风。晚清时期,官场腐败相当厉害,“一任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王茂荫身为二品大员,但家中并未因其显贵而巧取豪夺一瓦一垅。
他生前并没给后人留下什么财产,去世前曾平静地告诫后人说:“吾以书籍传子孙,胜过良田百万;吾以德名留后人,胜过黄金万镒。自己不要什么,两袖清风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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