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德医风】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典型案例之——
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
一、释义
严格遵循临床诊疗指南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实施合理的检查、治疗和用药。严禁以单纯增加医疗机构收入或谋取私利为目的过度治疗和过度检查,严禁违反诊疗规范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治疗和用药,严禁在手术过程中切除健康无病变的组织。
二、典型案例
2022年8月14日,某省创伤急救医学中心原副主任、某大学某医院副主任医师刘某某在行医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刘某某通过夸大、虚构病情,对病患采取严重超过必要限度的医疗手段,甚至在手术过程中切除病患健康无病变的身体组织,并通过上述方式向病患收取高昂的医疗费用。上述信息爆出后,刘某某的名字一度冲上各个社交平台的热搜。2022年8月8日,医院对刘某某采取了停职调查,对其涉嫌严重违法已按程序移交。某省某市监察委员会已对刘某某采取监察留置,对其开展监察调查,查清全部犯罪事实后,将依法依规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终身禁止从事医师工作,并移送司法机关。
三、案例分析
刘某某作为三甲医院副主任医师,本应恪守医学伦理和诊疗规范,却为了谋取私利,夸大、虚构患者病情,实施超过必要限度的医疗手段,甚至在手术中切除患者健康的身体组织。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中“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的规定,尤其是“严禁以单纯增加医疗机构收入或谋取私利为目的过度治疗和过度检查”“严禁在手术过程中切除健康无病变的组织”等明确禁令。过度诊疗不仅给患者增加了不必要的风险和费用负担,更严重损害了患者的身心健康,破坏了医患信任,败坏了医疗行业形象。刘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此案警示我们,医生的天职是治病救人,任何将患者视为“敛财工具”的行为,都是对医学伦理和职业底线的严重践踏。
四、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六条:违反诊疗规范,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治疗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明确禁止“以单纯增加医疗机构收入或谋取私利为目的过度治疗和过度检查”“违反诊疗规范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治疗”“在手术过程中切除健康无病变的组织”。
案例来源:中共中央纪律监察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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