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院病案复印办理流程
申请人需根据不同情况带齐以下相应证件,出院20天后在正常工作日前往病案管理科办理: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医保卡原件至病案管理科办理;
(2)申请人为患者委托人,需携带被委托人本人和患者两张身份证件原件或医保卡原件(非直系亲属请携带授权委托书)至病案管理科办理;
(3)申请未成年患者(未办理身份证)病案的,需由监护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监护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监护人为父母的可携带患者出生证明,父母与子女在同一户口内的也可携带户口本原件)。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应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至病案管理科办理;
(5)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至病案管理科办理。
(6)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需出具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经办人有效工作证明。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查阅复印病案资料,需提供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患者死亡的还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复印地点和路线指引
医院行政楼二楼病案管理科(二楼左拐走到底病案复印)。
三、收费说明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第四章第二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以及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价费[2011]226号文件结合我院成本核算情况,制定病案复制收费标准为每张纸0.5元,单面打印。
四、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电话
病案管理科电话:0551-6273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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