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院团员青年们注意啦!共青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安徽医院第一次团员大会即将召开!这是一件属于全体团员的政治大事!标志着我院共青团工作开启全新篇章!
选举有哪些流程?怎样才算有效?今天,让我们一起来学习选举的实施知识吧!
一、有效会议条件
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
二、选举方式
团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委员、出席上级团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也可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
团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采用等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
三、选举主持人
召开团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团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团支部书记主持。确有必要的,由上级团组织商同级党组织确定人员主持。
召开团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主席团成员由上届团的委员会或者各代表团(组)从代表中提名,经全体代表酝酿讨论,提交团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召开团员代表大会的,由大会主席团指定1名新选出的委员主持;召开团员大会的,由上届委员会推荐1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
四、投票与计票
选举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团员大会或者团员代表大会选举的监票人由全体选举人或者各代表团(组)从不是候选人的团员或者代表中推选,经团员大会、团员代表大会或者大会主席团会议表决通过。
委员会选举的监票人,从不是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经全体委员表决通过。
选举设计票人。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代表和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按照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的顺序排列。
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照选举人的意志代写。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到选举现场的团员或者代表,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后,可采取适当形式进行投票,但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应当将投票人数、发出选票数和收回选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并报告被选举人的得票数。
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当重新选举。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实行差额预选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方可列为正式候选人。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
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半数以上选举人同意或者大会主席团决定,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被选举人得票情况,包括得赞成票、不赞成票、弃权票和另选他人等,预选时由监票人向上届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报告,正式选举时由监票人向选举人报告。
当选人名单由会议主持人向选举人宣布。
当选的团员代表大会代表、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其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当选的书记、副书记,其名单按照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的顺序排列。
每一位团员的一票都至关重要,请认真行使你的民主权利哦!(供稿/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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