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省直管县卫生局,省直中医医院: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医院加强中医综合治疗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本辖区内中医医院开展中医综合治疗工作,把医院中医综合治疗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医院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并积极与物价、医保等部门沟通协调,完善中医综合治疗技术项目及价格形成机制,并纳入医疗保障补偿范围。
二、各级中医医院要充分认识中医综合治疗的重要性,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年度计划,按照中医医院中医综合治疗区(室)基本要求配备人员和设备,积极筛选应用多种中医医疗技术,切实做好中医综合治疗区(室)的建设工作。要将中医综合治疗技术开展情况列入中医医院中医药绩效考核内容,鼓励临床科室合理、规范应用中医医疗技术。
三、中医综合治疗工作列为中医医院等级评审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加强指导,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我局将对各中医院中医综合治疗情况开展情况适时进行专项督导。
《通知》电子版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下载。
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3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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