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要求:
1.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省直有关单位负责辖区和本单位内项目的日常管理,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徽省中医药传承创新科研项目(中医药科研课题)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一式三份,详见附件 2)并监督落实约定责任事项。
2.项目承担单位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为项目实施提供经费等保障条件,做好项目督导检查、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等工作。
3.项目负责人严格执行《任务书》,遵守科研管理规定,完成项目预期目标任务,负责项目成果的推广转化和应用。我院将严格按照要求监督项目主持人完成。
(科教部/文图 汪宗保/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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