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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凌晨,我院顺利完成《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指定要求。目前医院系统实行医改文件中的新门诊费、新药价、新治疗费等,最大程度的利民、便民、惠民。
我院自接到安徽省医改文件起,全院上下配合各项医改精神,坚持医改大方向,坚持公益性原则,成立了院长为组长的安徽中医药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医改卫生体制综合领导小组,各行政科室、临床科室、门诊科室等负责人分别担任任务小组组长,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编审/余多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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