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安徽省32个试点县市区537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药物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老百姓在乡镇卫生院拿到的479种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价格跟医院进药价一样,以此斩断药品加价的“脐带”。根据安徽省有关部门的数据,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安徽省试点县市区的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50%左右,惠及2000多万城乡居民;试点地区一季度人均门诊费、住院费同比分别下降32.7%和29.5%。
零差率拉开的是安徽省基层医疗改革的大幕。以推行基本药物制度为契机,安徽开展了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制度、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等在内的综合改革。2009年底,安徽省财政预拨了2.4亿元改革专项资金,保障了基层医疗机构正常运转。今年一季度,试点地区县财政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人员经费等各项经费支出1.76亿元,是去年同期的2.4倍。
“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确保可持续”,目前,安徽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体制转型基本完成。试点地区已将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明确为公益性事业单位,纳入政府编制管理和财政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重心逐步转移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上来,超范围执业、超服务能力接诊和大处方、乱检查等现象得到遏制。据了解,32个试点县市区537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后,乡镇卫生院每张处方药品种类平均下降30%左右。
在人事改革上,安徽基层医疗机构“因事设岗、全员聘用、合同管理、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初步建立,人员结构得到优化。试点地区全面完成了核编定岗、竞争上岗、全员聘用等工作。32个试点县市区核定编制18138人,实际竞争上岗16619人。
改革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结构明显优化,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85%以上,其中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比例达到21%。今年6月,安徽还将在试点县市区开展绩效考核、兑现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实施后,将能够保证医务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与当地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水平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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