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患者住院办理
患者经门诊医师诊治后,确认需要住院治疗的,按以下流程办理入院手续:
(一)开具住院凭证
门诊医师根据患者病情,确认符合住院指征后,开具住院通知单(住院证/入院证)。医师应详细向患者说明住院必要性、初步诊疗计划及注意事项。
(二)准备相关材料
患者或家属应准备以下材料:
①医生开具的住院通知单(住院证/入院证);
②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③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医保患者必备);
④门诊病历及相关检查检验报告;
⑤住院预交金(押金);
⑥生活必需品。
未成年人住院需携带户口本及监护人身份证。
(三)办理入院登记
患者或家属持上述材料前往医院住院收费处(门诊楼一楼)办理入院登记手续。收费人员将登记患者基本信息(包括出生地、籍贯、户口、婚姻状况、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住址,以及联系人的姓名、关系、电话、住址等),收取住院预交金,并进行医保联网登记。
(四)医保登记
医保患者入院时应主动出示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住院收费处完成医保入院登记。原则上应在入院当日或入院后48小时内完成医保登记。未携带相关证件的,应在入院3日内补录身份信息并进行医保信息上传。
(五)病区报到
完成入院登记和缴费后,患者或家属持入院凭证、预交金收据前往相应住院科室护士站。护士将核实患者身份信息,安排床位,录入住院档案,并向患者及家属介绍住院规章制度、病区环境、作息时间及陪护要求,完成入院宣教及生命体征(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体重等)基础监测。
(六)医师接诊
患者安置妥当后,病房护士应及时通知负责医师检查患者,医师根据病情及时执行医嘱,制定诊疗计划和整体护理方案。
二、急诊及危重患者住院办理
(一)急诊患者
急诊患者经急诊科医师诊断,确认需住院治疗的,由急诊科开具标注“急诊”字样的住院通知单,直接办理住院手续。
(二)危急重症患者(绿色通道)
危急重症患者须住院治疗时,立即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先救治、后付费”原则。持有入院科室医生开具勾选“危重”和/或“绿色通道”字样的住院通知单直接办理入院。危急重症患者可由医护人员凭相关凭证代为办理入院手续,直接进入病区(或手术室)抢救或治疗,后续再补办有关手续。危重病人入院时,应由医护人员用平车推送至病房,并与病区医护人员进行床旁病情交接
三、办理时间
医院入院手续实行24小时办理。日间在住院收费处窗口办理,夜间及急诊可至急诊收费处窗口办理。
四、注意事项
1、证件材料:请务必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和医保信息。医保患者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医保登记,以免影响医保报销。
2、预交金保管:预交金收据请妥善保管,出院结算时需凭此办理相关手续。
3、住院管理:患者办理入院后应住在医院接受治疗,不得擅自离开医院。住院期间应服从医院管理,自觉遵守医保政策及医院规章制度。
4、费用知情:住院期间如使用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院方应事先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认可。
5、再次入院:再次入院患者办理手续时,应确认上次住院费用是否已结算完毕。
6、特殊情况:低保和特困人员可按规定免收住院押金;外伤患者需按医保规定办理外伤审批手续;涉及第三方责任或商业保险的,请主动告知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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