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人群:
1.符合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鉴定标准;
2.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
提供材料:
办理流程:
1.到合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特殊病管理科的前台递交申请材料和申请表;
2.集中鉴定;
3.发放慢性病(特殊病)门诊就诊证(卡)。
温馨提示:
省职工医保、合肥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患者,如需将定点医院变更至我院“安徽省中西医结合医院”,请患者将特殊病卡,一张一寸照片于每年12月25日之前交至医保办(也可自行去庐江路130号老劳动保障局三楼即时办理)。后期我们将前往医保中心集中统一办理。(合肥四县医保患者需自行前往参保地办理变更)
特殊病咨询电话:62886375(居民) 62613036(职工) 62661151(省) 62736690(我院)
(文/汪慎娴 审核/李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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