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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事项名称:
工伤职工康复治疗申请

二、 设定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586号令)

    2、《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247号令)

    3、《关于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若干意见》(合政2005〕140号)

三、申请条件:

工伤职工取得《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康复治疗确认书》后,可申请在合肥市康复协议医院康复治疗,并办理联网结算手续。

四、 办理材料:

    《合肥市工伤职工康复治疗申请表》、

    《工伤认定决定书》、

    《康复治疗确认书》、

    身份证复印件。

五、 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7:00

六、 办理地点:

    合肥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楼5号窗口

七、 办理电话:

    63536152

八、 办理流程:

工伤职工经合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取得《康复治疗确认书》后,向合肥市工伤经办机构提交申请材料既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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