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门诊卡业务
申请条件
1、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2、患有符合特殊病种范围内疾病的参保人员。
办理材料
1、填写《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门诊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网址:www.ahhfld.gov.cn
2、社会保障卡
3、近期相关病历、三级医院(包含精神病专科医院)医学检查报告和一张一寸彩照。(各个病种具体所需检查化验项目可以对照《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门诊准入标准及诊疗、用药目录》)
二.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门诊卡业务
申请条件
1、参加合肥市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
2、患有符合特殊病种范围内疾病的参保人员。
办理材料
1、填写《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门诊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网址:www.ahhfld.gov.cn);
2、合肥市城镇居民医保卡或身份证
3、近期相关病历、三级医院(包含精神病专科医院)医学检查报告和一张一寸彩照。(各个病种具体所需检查化验项目可以对照《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门诊准入标准及诊疗、用药目录》)
三.办理大学生医保特殊病门诊卡业务
申请条件
1、参加合肥市大学生医保的参保人员;
2、患有符合特殊病种范围内疾病的参保人员。
办理材料
1、填写《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门诊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网址:www.ahhfld.gov.cn);
2、身份证
3、近期相关病历、三级医院(包含精神病专科医院)医学检查报告和一张一寸彩照。(各个病种具体所需检查化验项目可以对照《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门诊准入标准及诊疗、用药目录》)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早上九点至下午五点。
办理地点
庐江路与金寨路交叉口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老局)三楼。
联系电话
0551-62613036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鉴定所需材料向合肥市医保中心特殊病管理科提出申请。
2.合肥市医保中心定期组织(每3个月组织一次)市医疗保险专家咨询委员会鉴定专家,按照《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门诊准入标准》对参保人员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鉴定。鉴定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鉴定专家组。
3.专家组成员现场鉴定,形成专家组鉴定意见,并签字确认。经鉴定符合特殊病准入标准的,由合肥市医保中心特殊病管理科办理《特殊病门诊医疗卡》;鉴定不符合特殊并病准入标准的,申报材料退还本人。
4.在鉴定过程中如专家组认为需要进一步进行医学检查的,申请人应到专家组指定医院指定专家门诊进行检查,并将有关检查结果尽快提交合肥市医保中心特殊病管理科。结果符合特殊病准入标准的,予以办理《特殊病门诊医疗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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