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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审核同意2023年度第一批新增(新开展)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函》(皖医保函〔2023〕6 号文)通知,我院执行新增(新开展)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公示如下:
附件:关于审核同意2023年度第一批新增(新开展)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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